
参考价格:¥3200
功效:
用法用量:单药治疗:每个疗程总剂量为300mg/m2在3-5天期间给予,每三周或待骨髓恢复后可重复一个疗程。联合治疗:本品可与其它几种已批准化疗药物联合使用,当与其它骨髓抑制药联合使用时,应适当降低本品的剂量,应定期监测外周血象计数,需要时应定期进行骨髓检查。注意:患唐氏(Downs)综合症的病人对骨髓抑制性化学疗法的反应特别敏感,(Blatr,1986)因此,对这些病人应考虑减少用量。疗程:一般情况重复4-6个疗程,根据医嘱。

参考价格:¥0
功效:
用法用量: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同步放化疗期口服本品,75mg/m2/日,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辅助治疗期同步放化疗期结束后4周,进行6个周期的本品单药辅助治疗。起始剂量:150mg/m2/日,共5天,然后停药23天。一周期为28天。从第2周期开始,根据前1周期不良反应,剂量可增至200mg/m2/日,或减至100mg/m2。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患者:成人患者以前曾接受过化疗者的起始剂量是150mg/m2/日,共5天。成人没有接受过其他化疗者的起始剂量为200mg/m2/日,均连用5天,28天为一个周期。治疗可继续到病变出现进展,最多为2年。儿童患者在以前接受过化疗3岁或以上的患儿,每28天周期中本品口服起始剂量是150mg/m2/日,共5天。如果没有出现毒性,下个周期的剂量增至200mg/m2/日.治疗可继续到病变出现进展,最多为2年。全部患者应空腹(进餐钱至少一小时)服用本品。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如果服药后出现呕吐,当天不能服用第2剂。不能打开或咀嚼本品,应用一杯水整粒吞服。如果胶囊有破损,应避免皮肤或粘膜与胶囊内粉状内容物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