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赖诺普利片
AstraZeneca UK Limited 企业简称:AstraZeneca UK Limited
10毫克
1.特发性高血压: 初始剂量通常为10 mg,维持剂量20 mg/次,每日1次。剂量应根据血压情况进行调整。最高剂量为每日80 mg。肾脏衰竭必须继续使用利尿剂者,任何原因引起体液丢失或肾性高血压者,需要用较低初始剂量。正在使用利尿剂之患者开始服用本药时,或许有症状性低血压发生,故开始使用本药治疗前2-3日应停止服用利尿剂。对不能停止服用利尿剂的高血压病人,初始剂量为5 mg。随后剂量应根据血压情况调整。若需要,利尿剂可以重复使用。 2.肾衰竭病人的剂量调整: 剂量可调高至血压能受控制的范围,最高剂量40 mg/日。 3.肾性高血压: 尤其是肾动脉狭窄者,对本药的反应可能太强烈,因此初始剂量应降至2.5-5 mg/日,随后剂量可根据血压情况而调整。 4.充血性心力衰竭: 若利尿剂和/或毛地黄未能充分控制病情,可加服本药2.5 mg/日作为初始剂量。常用有效量是5-20 mg,每日1次。对于有症状性低血压倾向的患者、伴有或不伴有低钠血症者、血容量减少或接受强利尿剂的患者,在使用本药前应尽可能纠正这些情况。同时应仔细监察每次用药对血压的影响。 5.急性心肌梗塞: 在心肌梗塞症状发生24小时内应用,首剂给予5 mg口服,24小时后及48小时后再分别给予5 mg和10 mg口服,随后每
与其它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相似。常见咳嗽、头昏、头痛、心悸、乏力等,咳嗽为干咳,往往是不能应用本药的主要原因。[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