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硼替佐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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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简介
  • [通用名称]

    注射用硼替佐米

  • [生产厂商]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正大天晴

  • [药物剂型]

  • [产品规格]

    中性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包装,1瓶/盒

  • [功效主治]

  • [用法用量]

    本品仅用于静脉注射给药,鞘内注射会导致死亡。 未经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 本品在联合口服美法和口服泼尼松进行治疗时,于3~5秒内经静脉推注。每个疗程6周(如表1所示),共9个疗程。在第1~4疗程内,每周给予本品2次(第1、4、8、11、22、25、29和32天)。在第5~9疗程内,每周给予本品1次(第1、8、22和29天)。两次给药至少间隔72小时。本品与美法仑、泼尼松联合治疗的剂量调整 本品与美法仑、泼尼松联合治疗的任一疗程开始之前,患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血小板计数应≥7010^9/L,ANC应≥1.010^9/L 非血液学毒性应降至1级或基线水平 复发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和复发的套细胞淋巴瘤患者 单药 治疗推荐剂量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单次注射1.3mg/m2,每周注射2次,连续注射2周(即在第1、4、8和11天注射)后停药10天(即从第12至第21天)。 3周为1个疗程,两次给药至少间隔72小时。 对于超过8个疗程的维持治疗,可按标准方案给药,也可以按每周1次、连续给药4周的维持方案(第1、8、15和22天),随后是13天的休息期(第23至35天)。剂量调整以及重新开始治疗 当发生任何3级非血液学毒性或任何4级血液学毒性(不包括下面讨论的神经病变)时,应暂停本品治疗。一旦

  • [不良反应]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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