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准字H20057404
山东鲁抗辰欣药业有限公司
初疗或其后化疗失败的转移性卵巢癌的一线化疗。联合化疗失败或辅助化疗6个月内复发的转移性乳腺癌,一线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乳腺癌淋巴结阳性术后的辅助治疗。
紫杉醇注射液
山东鲁抗辰欣药业有限公司
注射剂
5ml:30mg
初疗或其后化疗失败的转移性卵巢癌的一线化疗。联合化疗失败或辅助化疗6个月内复发的转移性乳腺癌,一线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乳腺癌淋巴结阳性术后的辅助治疗。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和6小时均分别口服地塞米松20mg,治疗前30~60分钟肌注或口服苯海拉明5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5%葡萄糖或5%葡萄糖生理盐水稀释成0.3~1.2mg/ml溶液,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