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准字Z4402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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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经养血,理气止痛。用于气血两亏,经期腹痛。
白芍,益母草,当归,香附,三七,党参,麦冬,艾叶(炭)。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忌服。
口服,一次3片,一日2~3次或经前4至5天服用。
1 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 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 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4 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3~7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5 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6 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应用应向医师咨询。7 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