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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食健字G20110171
潮州市长乐保健品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潮州长乐保健品
7-10岁儿童:每日1次,每次1片;成人:每日1次,每次2片;嚼食
置阴凉干燥处
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不宜超过推荐量或与同类营养素补充剂同时食用;高硒地区人群不宜食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