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20160183
阿托西班是一种合成的肽类物质,可在受体水平对人催产素产生竞争性抑制作用。大鼠和豚鼠的动物试验结果显示本品与催产素受体结合后可降低子宫的收缩频率和张力,抑制子宫收缩。本品也与加压素受体结合抑制加压素的作用。动物试验中未见本品对心血管有影响。在人早产时,使用推荐剂量的阿托西班可抑制子宫收缩,使子宫安静。给予本品后子宫很快发生松弛,10分钟内子宫收缩显著降低,并维持子宫安静状态(≤4次收缩/小时,达12小时)。大鼠和犬静脉给予本品两周,剂量接近人治疗剂量的10倍,或大鼠和犬静脉给药三个月的毒性试验结果显示,本品未见对系统性有毒性作用。皮下注射剂量为人体治疗剂量2倍时未见不良反应发生。生殖毒性试验研究显示,孕大鼠在胎仔著床到怀孕后期用药对母亲和后代没有副作用。大鼠胎儿的暴露量相当于患者静脉给药接受剂量的4倍。动物出现的泌乳抑制可能是由于催产素的作用受到抑制所致。体内和体外试验结果显示本品未见致突变和致癌作用。
体外研究表明,阿托西班不是细胞色素P450系统的底物,也不抑制药物代谢的细胞色素P450酶,因此阿托西班不参与由细胞色素P450介导的药物相互作用。临床研究表明,在健康女性中,阿托西班与倍他米松间无药物相互作用。阿托西班与拉贝洛尔同时给药时,拉贝洛尔的血药峰浓度降低36%,达峰时间延长45分钟,但拉贝洛尔的生物利用度没有改变,拉贝洛尔不影响阿托西班的药代动力学。尚无阿托西班与抗生素类、麦角生物硷类以及除拉贝洛尔外的抗高血压类药物的相互作用的研究。
有下列情况者不能使用阿托西班:-孕龄小于24周或大于33足周->30孕周的胎膜早破-胎儿宫内生长迟缓和胎心异常-产前子宫出血需要立即分娩-子痫和严重的先兆子痫需要立即分娩-胎死宫内-怀疑宫内感染-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任何继续妊娠对母亲或胎儿有害的情况-已知对活性物质或任何其他赋型剂过敏查看完整
阿托西班必须由有治疗早产经验的医生使用。静脉给予阿托西班有三个连续的步骤:用7.5mg/ml的醋酸阿托西班注射液(0.9毫升/瓶)首次单剂量推注6.75mg,随即输注连续3个小时的高剂量已稀释醋酸阿托西班注射液(5毫升/瓶,300微克/分),随后再低剂量给予已稀释醋酸阿托西班注射液(5毫升/瓶,100微克/分)持续45小时。治疗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在一个完整的阿托西班治疗疗程中,给予阿托西班总剂量最好不要超过330mg。一旦确诊为早产后,应尽早开始首次单剂量静脉推注的治疗,单剂量推注完成后,即进行静脉滴注治疗。如果在阿托西班治疗过程中,还有持续的子宫收缩,则应该考虑其他治疗。对有肾功和肝功不全的病人,还没有关于进行剂量调整的资料。下表列出了使用阿托西班的全部剂量:重复治疗:若需要用阿托西班重复治疗,也应该开始用7.5mg/ml的醋酸阿托西班注射液(0.9毫升/瓶)单剂量推注,随后再用7.5mg/ml的醋酸阿托西班注射液(5毫升/瓶)进行静脉滴注。使用和操作规程给药前需要查看小瓶内是否有颗粒物质和变色。首次静脉注射的准备:从标有0.9ml的7.5mg/ml醋酸阿托西班小瓶中抽取0.9ml液体用于注射,在产科病房内在医生的严格监测下将一次剂量经静脉缓慢地注入(多于1
贮存于2-8℃,避光。贮存在原装瓶内。
在不能排除有胎膜早破的妇女中,使用阿托西班时,应权衡推迟分娩的与发生绒毛膜炎的潜在危险。尚无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阿托西班的经验(见用法用量及药理毒理)。尚缺乏胎盘位置异常患者使用阿托西班的经验。多胎妊娠或孕龄在24-27周使用阿托西班的临床经验有限,阿托西班对于这类患者的益处尚不能肯定。可以重复使用阿托西班,但是多次重复应用阿托西班(达3次)的临床经验有限(见用法用量)。对宫内生长迟缓的病例,继续和重新开始给予阿托西班治疗要取决于对胎儿成熟度的评估。在给予阿托西班治疗期间应监测子宫收缩和胎儿心率。作为催产素的拮抗剂,阿托西班理论上可以促进子宫的松弛,因此可能出现产后子宫收缩不良并引起产后出血,所以应该监测产后失血量。但是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尚未观察到有产后子宫收缩不良的情况。多胎妊娠和宫缩抑制剂(如钙通道阻滞剂和β-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与肺水肿发生风险的增加相关。因此,阿托西班应慎用于多胎妊娠和/或与其他宫缩抑制剂一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