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药准字H20174081
(1)由于本品能降低凝血酶原的活性,故本品与抗凝血药合用时,应降低抗凝血药的剂量。(2)由于制酸药(如碳酸氢钠)可使本品的吸收减少、活性降低,故本品与制酸药应避免同时服用。(3)本品与含铝、钙、镁、铁离子的药物合用时,可形成不溶性络合物,使本品的吸收减少。(4)降血脂药物考来烯胺(cholestyramine)或考来替泊(colestipol)与本品合用时,可能影响本品的吸收。(5)由于巴比妥类、苯妥英或卡马西平可诱导微粒体酶的活性致使本品血药浓度降低,故合用时须调整本品的剂量。(6)全麻药甲氧氟烷和本品合用可导致致命性的肾毒性。(7)由于本品能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活性,所以应避免本品与青霉素类合用。(8)本品与强利尿药(如呋塞米等)合用可加重肾损害。(9)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如抗肿瘤化疗药物)合用可加重肝损害。(10)本品和口服避孕药合用,能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
对本品及其他四环素类过敏者禁用。
口服。成人首次剂量为0.2g,以后每12小时服用本品0.1g,或每6小时服用50mg。
密闭,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1)肝、肾功能不全、食道通过障碍者、老年人、口服吸收不良或不能进食者及全身状态恶化患者(因易引发维生素K缺乏症)慎用。(2)由于具有前庭毒性,本品已不作为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和脑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疗药物。(3)对本品过敏者有可能对其他四环素类也过敏。(4)由于可致头晕、倦怠等,汽车驾驶员、从事危险性较大的机器操作及高空作业者应避免服用本品。(5)本品滞留于食道并崩解时,会引起食道溃疡,故应多饮水,尤其临睡前服用时。(6)急性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患者疑有初期或二期梅毒时,通常应进行暗视野检查,疑有其他类型梅毒时,每月应进行血清学检查,并至少进行4个月。(7)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应低于常用剂量,如需长期治疗,应监测血药浓度。(8)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9)本品较易引起光敏性皮炎,故用药后应避免日晒。(10)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①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萤光的干扰,可能使测定结果偏高;②可能使碱性磷酸酶、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11)本品可与食品、牛奶或含碳酸盐饮料同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