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药准字H20140084
哈药集团三精加滨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哈药
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信息。
对本品有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成人1日2次(间隔12小时),每次75mg,用20mL的0.9%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溶解,缓慢静脉推注,或用输液混合后静脉滴注。一般可在1周内显示疗效,能够口服后应改用口服药物进行治疗。 由于肾功能障碍患者的药物血药浓度可能持续时间长,因此应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密闭,不超过25℃保存。
1.下列患者应慎重给药:(1)有药物过敏既往史的患者;(2)有肝功能障碍的患者;(3)有肾功能障碍的患者:由于此类患者药物血药浓度可能持续时间长,因此应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4)老年患者:老年患者用药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在治疗期间应密切观察,使用的剂量应为治疗所需的最低剂量,并在本品治疗无效时改用其他药物。另外还应注意患者的肝功能、肾功能及血象的变化。3.静脉给药会导致注射部位一过性疼痛,因此应十分注意注射部位、注射方法等。另外应注意注射时不要漏到血管外。4.给予本品时,每支药物用20ml稀释液稀释后应缓慢给予患者,注入时间应在2分钟以上。5.应用本品可能掩盖胃癌的症状,因此给药前应首先排除恶性肿瘤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