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药准字H20143365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齐鲁制药
尚不明确。
1.联合用药:本品与大量药物,如抗组胺药、非甾体抗炎药、吗啡、扑热息痛、阿斯匹林、止吐药、H2受体拮抗剂等合用,未见具有临床意义的副作用。2.蛋白结合:卡培他滨与血清蛋白结合率较低(64%),通过置换能与蛋白紧密结合的药物发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尚无法预测。3.与细胞色素P450酶间的相互作用:在体外实验中,未发现卡培他滨对人类肝微粒体P450酶产生影响。
曾经出现本品严重副反应或对氟嘧啶(卡培他滨的代谢产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推荐剂量:每日2,500mg/m2,连用两周,休息一周。每日总剂量分早晚两次于饭后半小时用水吞服。如病情继续恶化或产生不能耐受的毒性时应停止治疗。
置阴凉干燥处。
需限制剂量的毒性包括:腹泻、腹痛、恶心、胃炎及手足综合征。近半数接受本品治疗者会诱发腹泻,对发生脱水的严重腹泻者应严密监测并给予补液治疗。每日腹泻4-6次或有夜间腹泻者为2级腹泻,每日腹泻7-9次或大便失禁和吸收障碍者为3级腹泻,每日腹泻10次以上或者有肉眼血便和需静脉补液者为4级腹泻。如发生2、3或4级腹泻,则应停用本品,直到腹泻停止或腹泻次数减少到1级时再恢复使用。3级或4级腹泻后再使用本品时应减少用量。几乎近一半使用本品的病人发生手足综合征,但多为1-2级,3级综合征者不多见。多数副反应可以消失,但需要暂时停止用药或减少用量,无须长期停止治疗。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