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药准字Z20138001
珠海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清热解毒,抗菌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细菌性痢疾。
如与其他药品一起服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4次;或遵医嘱。
置阴凉干燥处。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