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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卫用健证字(2011)第0001号
外用,痛点(阿是穴)贴敷。1、疼痛发作期:直接对痛点贴敷,没12小时1贴,至不痛为止。2、疼痛缓解期:继续对原痛点贴敷,每天1贴,每贴12小时,4天1个使用周期、没个周期间停用2天。一般使用4个周期,可有效控制疼痛的复发。使用时展开护翼,剥开离型纸,将膏片对准穴位,两翼贴于皮肤(见图示)
置阴凉处,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