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3220082号
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
1.认真仔细阅读护理液盒内所附的说明书; 2.护理镜片前,必须用中性清洁剂彻底清洁双手; 3.必须严格按照护理程序护理镜片; 4.请勿重复使用用过的护理液; 5.清在室温下储存,并避免儿童接触; 6.不使用护理液时,请保持瓶盖紧闭,勿将瓶口触及任何物品,避免污染; 7.请于包装所示有效期前使用,并在开瓶后120天内使用,以保持护理液的有效性; 8.本品不适宜加热使用; 9.请勿与其他护理液或眼药混合使用; 10.若您对以上任何成分过敏,请勿使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