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20110254
本品为细胞周期特异性抗肿瘤药物,作用于DNA拓扑异构酶Ⅱ,形成药物-酶-DNA稳定的可逆性复合物,阻碍DNA修复。实验发现这复合物可随药物的清除而逆转,使损伤的DNA得到修复,降低了细胞毒作用。因此,延长药物的给药时间,可能提高抗肿瘤活性。
与其它抗恶性肿瘤药物或放射线照射合并使用,有时可出现增强骨髓机能抑制等副作用。
1 有严重骨髓机能抑制的病人。 2 对本制剂有严重过敏史的患者。
本药为剧毒药物,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服用。一般成人每日175-200MG,连续服用5天,停药3周,或每日50-75MG,连续服用21天,停药一周为一个疗程。每一个疗程约1000MG,可连续2-3个疗程。药量及疗程根据病情和症状的严重性适当增减。
室温保存,而且应昼避免高温。有效期限:拉司太特胶囊25:2.5年使用期限在外箱包装表示。
1.一般注意事项 1.因为有时引起骨髓机能抑制等严重的副作用,所以应多次进行临床检查(血液检查和功能肾功能等),并应充分观察患者的状态,见到异常时应采取减量,停止给药等措施,又因长期使用副作用大,有时呈迁延性变化,所以给药时应当慎重。 2.要充分注意感染及出血倾向的出现或加重。 3.小儿给药时要特别注意副作用的出现,应当慎重给药。 4.必须对小儿及生殖年龄的患者连续药时,应考虑到对性腺的影响。 2.对下列患者不应给药 1.有重症骨髓机能抑制的患者 2.对本剂有重症过敏史的患者 对下列患者应慎重给药: 1.有骨髓机能抑制的患者 2.有肝功损害的患者 3.有肾功损害的患者 4.合并感染症的患者 5.水痘患者(有时出现致命的全身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