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准字H20052588
Alanyl Glutamine for Injection
哈尔滨三联药业有限公司
用于肠外营养,为接受肠外营养的病人提供谷氨酰胺。
本品主要成分为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其化学名为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
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可在体内分解为谷氨酰胺和丙氨酸的特性使经由肠外营养输液补充谷氨酰胺成为可能。双肽分解释放出的氨基酸作为营养物质各自储存在身体的相应部位并随机体的需要进行代谢。对许多病症应用肠外营养支持时,病人均可能出现体内谷氨酰胺的耗减,而注射用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的输注可阻止这一症状的出现。
与其他药物尚无配伍禁忌。
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不能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25ml/分钟)或严重肝功能不全的病人。
本品是一种高浓度溶液,不可直接输注。在输注前,必须与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输液相混合,然后与载体溶液一起输注。1体积的本品应与至少5体积的载体溶液混合(例如:100ml本品应加入至少500ml载体溶液),混合液中本品的最大浓度不应超过3.5%。剂量根据分解代谢的程度和氨基酸的需要量而定。胃肠外营养每天供给氨基酸的最大剂量为2g/kg体重,通过本品供给的丙氨酸和谷氨酰胺量应计算在内。通过本品供给的氨基酸量不应超过全部氨基酸供给量的20%。每日剂量:1.5~2.0ml/kg体重,
密闭,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有效期24个月。
使用时应监测病人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酸碱平衡。对于代偿性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建议定期监测肝功能。将本品加入载体溶液时,必须保证它们具有可配伍性、保证混合过程是在洁净的环境中进行,还应保证溶液完全混匀。不要将其它药物加入混匀后的溶液中。本品中加入其它成分后,不能再贮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