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准字H20090144
四川厚生天佐药业有限公司
本品为维生素C补充剂。 1.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 2.提供人体免疫系统所需的高含量维生素C,以减少病毒性感染的持续时间和发病次数。 3.满足人体孕期、哺乳期、手术后、抗生素治疗阶段,消化吸收功能紊乱者,经常吸烟者对维生素C的额外需求。
国药准字H20090144
Calcium Ascorbate Capsules
四川厚生天佐药业有限公司
本品为维生素C补充剂。 1.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 2.提供人体免疫系统所需的高含量维生素C,以减少病毒性感染的持续时间和发病次数。 3.满足人体孕期、哺乳期、手术后、抗生素治疗阶段,消化吸收功能紊乱者,经常吸烟者对维生素C的额外需求。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C钙。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2H14CaO12·2H2O 分子量:426.35
维生素C又名抗坏血酸,参与氨基酸代谢,神经递质、胶原蛋白和组织间质的合成。补充适量的维生素C可促进机体营养代谢和能量产生,增强免疫功能,提高血管适应性,改善皮肤、血管和其他组织的弹性和张力,并提高机体对应激(如感染等)的反应能力。在体内,抗坏血酸和脱氢抗坏血酸形成可逆的氧化还原系统,该系统在生物氧化及还原过程和细胞的呼吸中起重要作用。
1.本品与肝素或华法令联用,可引起凝血酶原时间缩短。2.本品可破坏食物中维生素B12,与食物中的铜,锌离子络合阻碍其吸收,从而产生维生素B12或铜,锌的缺乏症。3.与巴比妥或扑米酮合用,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4.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5.不宜与磺胺类药物合用。6.长期或过量使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双硫仑(戒酒硫)对乙醇的作用。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1~3次,或遵医嘱。
密封保存。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3.下列情况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7.血友病;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9.镰形红细胞贫血。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请将本品及其他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使用本品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