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准字Z20055227
浙江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清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吐血,咯血,衄血,痔血等症;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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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吐血,咯血,衄血,痔血等症;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黄连、大黄、黄芩。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开水冲服,一次7.5g,一日3~4次。
密封。
本品不宜大量、长期服用。腹泻患者慎用。